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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全站分類:生活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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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月 18 週日 200923:01
  • 品灰雁

        自喝過雪樹伏特加之後偶然得知灰雁伏特加的存在後,就一直令我魂縈夢牽,雪樹已經是很不錯的酒了,但從網路看到的資料似乎灰雁還勝過雪樹一籌。所以...我開始了我尋找灰雁的行動...但....想不到竟然如此的艱辛。
        首先,灰雁在台好像沒有代理商,橡木桶與其他國內的連鎖洋酒沒賣,沒辦法...只好從網路上找,好不容易從網路上找到新竹五家洋酒店的電話,但....打去的結果是都賣完了,而且這種酒詢問的人不高,所以也沒很大的意願繼續進酒,天阿!!!!!這對我而言無疑是個巨大的打擊,但...對酒我不是這麼容易就屈服的人,如果我就這樣放棄了...,我怎麼對的起週遭的人叫我"酒鬼"二字。於是....我再接再厲繼續在網路上尋找,終於....皇天不負苦心人...我在網路上得知台北有家洋酒店在賣灰雁,寄了封e-mail請他跟我連絡,但...灰雁得獎的品質似乎也反映在價格上...1400加運費100合計1500,媽呀...雪樹也不過1000元而已,不管了...牙一咬、眼一閉買了。

        隔天....我終於收到了..我日想夜想的灰雁
        濃厚的酒香中帶著淡淡的酒精味卻不刺鼻,初入口之下竟可感受到淡淡的甜味,久含口中,酒精的刺激感並不強烈,喝下去後溫順的口感,入喉毫不辛辣,難怪網路上對灰雁的評價如此之高。
 
總評:不可否認的灰雁的確是一瓶好酒,甚至比雪樹更好,但是......住在新竹的我,買這麼一瓶就要花去我1500,貌似貴了點,而且在購買上不如雪樹的方便,收到酒通常也是隔天了,到那時我肚子裡的酒蟲死的可不是一隻、兩隻,可是上百隻阿,可惜啊可惜!!!有緣我們會再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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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月 18 週日 200922:12
  • 灰雁伏特加


1996年誕生於世界美食主義靈魂所在-法國干邑區的Grey Goose灰雁頂級伏特加酒,隸屬於世界第三大烈酒集團-百加得集團,問世後旋即在全球引起熱烈迴響,並被美國飲料測試協會(Beverage Testing Institute)評選為世界最時尚美味的伏特加。

 2008年,灰雁光環再新增一筆,榮膺伏特加酒界中精品品牌評選之冠。延續在時尚界的熱潮,今年甫落幕的奧斯卡金像獎,灰雁成為唯一指定伏特加品牌。在台灣市場,今年更是展現強烈的企圖心,無論是Room 18、Barcode、Plush、Mint等潮流最夯夜店,唯一選用的伏特加都是灰雁。

 
2008年榮膺精品評選之冠 奠定無可撼動的時尚地位

 灰雁不單只是一瓶伏特加酒,已然成為一項精品,一項品味。灰雁頂級伏特加品牌經理吳佳原表示在美國一向享有指標地位的The Luxury Institute,年年都會在各領域中評鑑生活美學精品品牌,今年灰雁再度於15個伏特加品牌中脫穎而出,被遴選為首席推薦精品,再次印證其無可撼動的時尚地位。

 然而加諸灰雁身上的冠冕不僅於此,當年上市即以幾近完美的90-95分,成為世界烈酒白金獎唯一得主(World Spirit Championships Platinum Medal)。其它諸如極具聲望的《Wine Enthusiast》給予「水晶般的透明純淨」的完美評價;《Testings.com》更盛讚灰雁「雅致、細膩」,堪稱「極品伏特加」,只要淺嚐一口,微妙香氣就迴盪在口中。

 
2008年奧斯卡獎 瑪丹娜、卡麥蓉狄亞茲等數十巨星唯一指定享用

灰雁頂級伏特加象徵著時尚、精品、伏特加完美結合,2008年甫落幕的奧斯卡頒獎典禮,灰雁頂級伏特加首度以Soho House Grey Goose Club取代往年「浮華世界」所辦的派對(Vanity Fair Party),成為好萊塢最熱門的年度派對盛事。包括李奧納多•迪卡皮歐、奧蘭多布魯、裘德洛、潘妮洛普克魯茲、麗芙泰勒、茱兒芭莉摩、珍妮佛安妮斯頓、艾瑪湯普遜、馬丁史柯西斯、黛咪摩兒、海倫米蘭…等巨星皆參加了這場由灰雁頂級伏特加贊助的奧斯卡派對。

 關於灰雁頂級伏特加

灰雁頂級伏特加於1996年為一群年輕世代所創立,產自法國干邑區,100%採用法國穀物最佳產區「La Beauce」的純淨優質小麥,歷經5次蒸餾後,釀製精萃而成。並加入源自法國中央高地、流經干邑區、經過香檳區石灰層自然過濾的天然活泉水,無須任何加工,便使灰雁達到絕佳的濃度。純飲可感受其細膩滑潤的口感,精緻柔順的質感;調酒則可保留絕佳的平衡感,以優雅卻不被掩覆的微妙力道,讓每口品嚐時均能透出灰雁獨有的迷人香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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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飲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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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月 02 週五 200921:43
  • 寶山-尋找波斯菊

        無意中看到新聞所說的新竹縣部分地區可欣賞波斯菊,忍不住就想去看看,趁著星期五晚上的時間,開始規劃要前往的目的地,恩....關西、橫山、新埔有點小遠,竹北....看看去過的網友的敘述,好似很容易就找到了...沒意思,恩....寶山!!竹47-1縣道,寶山一向很少去,看網友所敘述的路線圖又帶著好像有點難找的感覺,嘿嘿.....簡簡單單就可以找到的地方容易比較多人,這個地方看似有點偏僻,而且又可以滿足我對小小冒險的期待,決定了!!就是寶山了,一而再再而三的大概確定行經路線跟路名,應該是沒有問題吧。
        當天正好碰到源宏這個死傢伙問我下午要幹麻,不過是隨口回答了他要去寶山,竟被這傢伙猜到我要去看波斯菊,好吧那就一起去吧!行前一再的告知,我不一定找的到路說不定會白跑一趟之後,我們出發~~去找波斯菊去~~~
       原本照網路上所敘述的路線圖是自景觀大道出發,下景觀大道後接崎林路之後再接雙林路,一路向寶山高爾夫球場前進(基本上就是竹47-1縣道約6公里處),但路上要轉個彎,如果看到寶山高爾夫球場就代表我們走過頭了。結果當天的實際情況是....下了景觀大道之後我心理就開始沒底了...= ="...,奇怪!一路前行怎麼就沒看到崎林路的路牌咧?懷著忐忑不安的心繼續,隱約看到一個路牌上標示著香山右轉的路線,我就這麼的右轉了,騎了約200公尺後想想不對阿!有這麼快就右轉嘛,看著有點小熱鬧的街道趕緊尋找著門牌確認是否為崎林路,一看不是崎林路,再仔細一看~~香山!!不對拉!我是要去寶山拉!!趕緊修正拉回原來的路上,但是一路行來仍然不見崎林路的路牌,就這麼的走到底,眼見原本寬闊的4線道已變成只容兩車小心交會的小路,而且還是左右兩邊的叉路,一時之間忍不住停下駐足,方向沒錯依然是向寶山球場前進,但卻分為了小客車及大型車兩條路線,略一思考~~~好...走小客車這邊,就這樣憑著感覺而走,當看到有可以右轉的路線時就忍不住停下是否已到要右轉的地方了...好不容易終於見到了個路牌,竹47-1縣道,啊~~好在沒走錯路,就這麼一路前行,終於見到要前往寶山球場的雙林路,就是在這裡要右轉,不然再走下去就到寶山球場了,這樣就不對了,順著路再往下走,終於見到了在路旁的波斯菊,哈哈哈!竟然找的到地方,說實話連自己都覺得不可思議。
        小地方也有令人眼睛一亮的美景,雖然不是每塊休耕的田地都種滿了波斯菊,但是對我而言已經夠了,雖然就這麼7、8塊田地,但同時滿滿的開放,也是相當的令人賞心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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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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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月 02 週五 200920:39
  • 三峽-雲森瀑布

        在10月10號連續假期時,被工作壓到喘不過氣的我,生起了出去走走的念頭,但我這傢伙最怕的就是人多,再加上想去有水、有溪流的地方走走....就這麼樣的決定了目的地-三峽-雲森瀑布。
        雖然雲森瀑布並不是很多人知道但在網路上仍可以尋找到許多資料,包括路線團、如何搭乘大眾交通工具、甚至有許多的照片可供瀏覽.....但我仍然忽略了今年幾個強烈颱風對這裡的破壞......
         利用大眾交通工具的前往,只可惜....一個鐘頭一班的班次,若錯過就要多等一個鐘頭....順利搭上前往熊空的公車,由還算熱鬧的街道一路行駛向目的地,一路蜿蜒的山路、逐漸退去的繁華熱鬧、越來越多的山間林色,足足行駛了40多分鐘(印象中),才到達熊空總站,接下來就是要用步行的。因一開始就走錯方向(功課沒做足= =!),向當地的老婆婆詢問正確的路徑,老婆婆指點了一條當地人才知道的林間小路。

        如此隱僻的林間小路,行走時手上甚至臉上都會沾到蜘蛛網,茂密的林間連陽光都灑不下來,旁邊無可堪牽扶的物品或欄杆,若不慎摔下都不知要如何呼救。好不容易由小路接回正常的柏油路,但路途仍未結束,柏油路持續前行後.....再接到另外一條小路,網路上的介紹說大概行走40分鐘,但我一路行來...40分鐘已過,卻仍未見到傳說中的瀑布,是因為路途的崩塌造成行走時間的延長?

(好心的登山客在延路上標示危險的路段,並以繩索建立新的簡易替代道路,若沒這些好心登山客的幫忙我無法到達目的地,在此謝謝他們。)

(冒險越過繩索拍下的崩塌的慘況)
終於歷經千辛萬苦終於達到目的地,但我沒想到最後的一段路竟是如此的辛苦。

(路途直轉向下?一時之間找不到向下的路徑,在這裡我吃了不少的苦頭)

(終於找到向下的路徑,下方隱約可見的溪流就是雲森瀑布)

        上圖紅線的部分是路徑,完全崩塌的路徑,硬是用了好幾條繩索才建起向下的路徑,鬆軟的路徑踩下去仍可感覺到立足點的滑動,必須死死的抓住繩子好拯救自己不住下滑的身子,其中有小段橫移的部分完全沒有繩索,需小心翼翼的通過,好不容易平安的落地,回頭看看....整整高達4、5公尺的高度,若立足點不慎崩塌真不知道在這連手機訊號都收不到的地方我要如何呼救。
        好不容易到達目的地-雲森瀑布,抬頭一望....想不到見到的竟是這般的殘破景象。

        我不知道這到底是不是就是雲森瀑布。但我想到此也該是終點了。一路行來所花的時間已超過一個小時(當然包括我走錯路的時間= =")遠遠天邊好像飄來一大片的烏雲,跨過對岸還可看見有標誌可以繼續前行.....也許真正的雲森瀑布還要再往下走去,但...我想我會過幾年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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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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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月 21 週日 200813:46
  • 轉貼新聞


看波斯菊不必到普羅旺斯 竹縣花田已綻放


 更新日期:2008/12/17 10:35







經濟不景氣,要欣賞大片的波斯菊花海不必到法國普羅旺斯,新竹縣為發展休閒農業,美化鄉村田園景觀,在橫山、竹北、關西、新埔等多個鄉鎮推動花田計畫,九月間播種的波斯菊已開始綻放,花期長達五個月,目前全新竹縣種植的面積70公頃,縣府歡迎民眾抽空到鄉間欣賞難得的花海景緻。(彭清仁報導)


由於二期稻作已在九月份開始陸續收割,新竹縣也逐步在十三鄉鎮市全力推行﹂花田計畫」,尤其不少農村的觀光產業資源原本就相當貧瘠,在推廣﹂花田計畫」之後,農村四處可見到一整片的波斯菊,也吸引不少搶在孤鸞年之前結婚的新人,在鄉野花海前拍攝婚紗照。


據新竹縣政府農業處指出,這項由農委會補助的﹂花田計畫」,在全縣共種植約七十公頃的波斯菊,分佈在竹北麻園、尚義、崇義等地區,另外,橫山鄉大肚村三號道路香園窩、田寮村頭份林往大山背方向、橫山村火車站附近;新埔鎮花田在巨埔里蓮花、水稻區,配合巨埔農場、九芎湖休閒農業區;關西鎮配合石光里草莓、火龍果農園、亞森觀光農園,道路兩旁都可看到花海。出乎意料的,種植花田的都是資源的老農民,農民們對休耕的農田開出整片的波斯菊,也都感受古早種田人沒有的美景。縣府農業處也表示,在新竹縣的鄉間不少農路,都是絕佳的騎鐵馬踏青路線,倘佯在花海和綠油油的鄉間小徑上,相信也能讓一些放無薪假的上班族疏暢身心,暫時忘卻工作的不愉快。不過農業處還是提醒賞花的民眾要有公德心,記得路邊的菊花千萬不要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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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月 22 週六 200821:30
  • "釘仔"之中西醫遭遇


2017.04.26更新 
記得有疾病還是要就醫喔。
 
        先聲明.....這只是我所遇過的個人經驗.....並不代表我對西醫有什麼批評或意見。也沒有對某種病況做推薦的醫療處理方式。
 
        小時後很愛吃芒果....但....可能是因為個人體質的關係....愛吃芒果隨之而來的代價就是長"釘仔".....當時還小...就由父母帶去中醫貼膏藥處理....貼過患處之後的藥布取下後.....常常都看的白色或淡黃色的膿汁;簡單來說.......就是利用膏藥的藥氣,吸出"釘仔"中的毒氣....通常完整的完成療程....只會留下一個淡淡的圓形小疤。﹝會這樣說是因為我大腿上有一個當時自以為已經醫好的傷口......到現在還留著一個明顯的疤痕﹞雖然有效......但....說實話......那麼一帖膏藥還真的是有點給他小貴說.......= ="
 
        等到我讀專科的時侯.....很不幸的....."釘仔"又找上我了.....而且還長在挺妙的地方........喂!!!你想到哪裡去了....是長在胳吱窩....那時新竹的東大路已經拓寬.....原來的中醫館也已經不見蹤影.....當時束手無策再加上好奇.......我就這麼的跑去找西醫了。
        當醫生看完之後說要動個小手術....對此充滿好奇的我就這樣的跑去找當日的執刀醫生了....因為是小手術...所以也沒特別進去開刀房...就在急診室找一個沒人用的病床上進行了........因為是長在胳吱窩....所以........你就看到病床上的人用著看來醜醜的姿勢.....用手枕著頭....秀出他的胳吱窩在醫生面前......接下來就是重點了!!!!!!!
只見醫生拿張椅子坐在旁邊.....拆開那手術刀的包裝.....嗯~~~沒錯....是手術刀.....看著醫生的動作......
 
他‧好‧像‧沒‧有‧打‧算‧幫‧我‧打‧麻‧醉...........
 
我頭上隱隱約約好似有冷汗冒了下來........但轉念一想......只是個"小手術"嘛......應該一下就過去了.....
"應該"是沒關係吧...............
應該吧.....= ="........
雖然是忐忑不安....但身為好奇寶寶的我....依然是張著大眼睛看著醫生的一舉一動.....
就在這時候....醫生出手了.....
第一刀.......嗯!!..我眼睛張的更大了......不是我更好奇了.....是痛啊~~~~~~好.....我忍!!!!!!!!!!!!!
還沒完...第二刀....醫生就在患處上使出了十字刀法.....真是好刀法....真是好~~好痛阿....我再忍!!!!!!!!!!!!!!!!!!!!
接著就看醫生拿了個小夾子....ㄝ.....它應該是叫夾子巴.......
用夾子將患處的膿夾了出來.......嗯........我還忍!!!!!!!!!!!!!!!!!!!!!!!!!!!!!
看著醫生完成這3個動作....呼出一口氣......
問了醫生:好了嘛?             醫生;還沒.            我:................
聽到了醫生的回答.......我當下決定......
我:可以請你幫我打個麻醉嘛~~~~~~
 
打過麻醉疼痛很快消除......
我索性將頭轉過去.....但......過沒多久.....咦?為何傷口處還是傳來奇怪的感覺.....回頭一看.....
媽呀!!!!!!!!!只見醫生拿著夾子認真且努力的在我的傷口拼命的挖!!!!!!
大腦頓時當機........阿不就好家在我有打麻醉......不然此時我應該大叫出來了巴..........
我:請問你在幹什麼.......       醫生:我在把傷口的髒東西挖乾淨........      
嗯~~~看的出來他非常的認真在挖..........= ="
之後因為是小手術...傷口也沒做任何縫合只用簡單的紗布藥布覆蓋注傷口....並交代我要複診做消毒的動作..........
 
過沒幾天.....我回到學校....在我學校的附近的醫院進行複診消毒的動作....
聽到我的來意.....醫生的反應也很簡單.....拿了跟藥用的棉花棒﹝就是那種只有一頭棉花有著長長握棒的棉花棒﹞
沾了優碘一類的消毒藥水.....直接就往傷口插下去轉.........請注意.....他是用插的.....
請再注意...他還用轉的......><".....
我再次的將頭轉過去........我覺得我實在看不下去了.....
但....沒過多久.........我發現........為什麼.......醫生的兩隻手都放在他的膝蓋上呢?????
那我傷口處傳來的異樣的感覺是..............
忍不注回頭一看.........媽呀!!!!!!!!!!!!
醫生直接讓棉花棒插在傷口上...........我大概知道我的傷口有多深了.........= ="......
我問了一下醫生這是在做什麼.......
醫生回答說:要讓棉花把傷口裡的髒東西吸乾淨.....
我再次無言.......結束了這次複診.....我就再也沒去做複診了........
因為我覺得我的身心已經不能再接受任何打擊了@@"
 
-後記-
        以下的這段...因為有些時候了....所以我憑我印象將他打了出來....但可能有部分會跟事實有所出入.....
 
        前幾年....一位同學的父親過世.....大概跟他問了一下才明白....伯父也是長了"釘仔",但...不巧的是....它長在肛門附近,雖然經過處理,但因為是在肛門附近....所以發生了傷口感染......再後來則是因傷口持續的出血.....跟著的持續輸血....造成血液中毒而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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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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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月 03 週一 200822:46
  • 97年橫渡日月潭前記(訓練篇)

這篇文章其實很早之前就應該發佈了.........
只是一直被瑣事絆住了遲遲無法著手進行.........
(謎之聲:明明就是在偷懶....還講的那麼好聽= =")
橫渡日月潭比賽在9月底舉行....而如今已經11月了.....
可見我這文真的拖了很久........= ="..
*************************************************
橫渡日月潭全長約3300公尺.......
嗯!!很好!!果然很有挑戰性......
沒辦法.....一年總是要瘋個那麼一次....不然渾身不自在......
(小朋友,不要學喔....叔叔有練過.....而且這毛病沒藥醫的......)
 
這麼有挑戰性的運動不能只動動嘴皮子....
老樣子~~~訓練計畫表要先規劃出來
 
每週三與每週日進行運游泳訓練
4月
分段休息總計需游700公尺
5月
不停下休息連續游需游700公尺
6月
分段總計需游1000公尺
7月
連續需游1000至1200公尺
8月
需游1500至2000公尺(至少須達1500公尺)
 
以上.....計畫完畢。
 
 
結果事後證明.......
中間除了6、7月公司硬性加班.....
無法準時進行訓練之外....
大致上每週的三、日都有準時報到......
但....全部只有分段的訓練皆有達到之外.....
其他連續游的設定目標皆失敗.......唉><~....
即便我的訓練一直持續到9月....
我連續游最多也只能到350公尺左右.....
唉......真是跟目標差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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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月 02 週日 200800:11
  • 臨檢時要求你打開行李箱...= ="

從某網站抓取了一些資料...
也不知道到底有沒有用....
提供給大家做做參考......
 
問1:
根據大法官的釋憲.警察不能自行無故檢查行李箱.
那我們如果不打開.警察又可以依妨礙公務告發我們.
請問我們該如何確保自己的權益?謝謝

答1:

 


我跟妳說  我一個對法律有資深了解的朋友這樣交我
沒錯 妳說的兩個事件都會成立
但你可以這樣做
給他開 然後補一句
:警察大人 不好意思 我難得有這樣的經驗 我這裡有台數位相機 能否在你開的時候借我拍一下 留作紀念
這樣他就知道你是個懂法律的人 自然就會說 那沒關西 你可以走了
希望對你有用

答2:



依刑事訴訟中搜索之概念,行李廂屬個人私密空間,除合法無令狀搜索外(如同意搜索或逕行搜索),無搜索票是不得對行李廂進行搜索的。
另依刑法135條規定,妨害公務罪係指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強暴脅迫者,而在釋字535號解釋中,對警察實施臨檢盤查做出原則性解釋,隨後並訂定警察職權行使法。
依前開法律,警察既然不能無故開啟檢視行李廂
就不算是"依法執行職務",縱然對警察施強暴脅迫
也只是強制罪或傷害罪的問題,不會構成妨害公務罪。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9條:
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對警察依本法行使職權之方法、應遵守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益之情事,得於警察行使職權時,當場陳述理由,表示異議。
前項異議,警察認為有理由者,應立即停止或更正執行行為;認為無理由者,得繼續執行,經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請求時,應將異議之理由製作紀錄交付之。
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因警察行使職權有違法或不當情事,致損害其權益者,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
當警察無故要求你開啟行李箱,你又不願意開給他看時,除跟他悉述上面的法律論點,如果他還是堅持要你開,請他交付書面異議紀錄。

 

問2:

臨檢的尺度到哪裡

 

答:


遇臨檢最聰明的作法:記得,您理直,但不一定要氣壯。
以下「警察職權行使法」簡稱「警職法」。
問:警察能不能在街上臨檢你?
答:只要警察認為你有「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就可以。
問:我不出示證件可不可以?
答:當然可以,但是你可能得去派出所走一趟。
警職法第7條2項賦予警察帶你回派出所仔細查證身份的權力,
「………顯然無法查證身分時,警察得將該人民帶往勤務處所查證;帶往時非遇抗拒不得使用強制力…………」
根據以上法律,如果警察認為你是背他人身份證,或是警察認為您的駕照上的照片,與你不太像,他可以帶你回派出所查證。注意:即使你已經出示[證件],但警察認為[顯然無法查證身分]時,警察還是可以帶你回去。所以,遇有警察盤查或臨檢,你最好是配合,較能減少自己的麻煩。
但警察不能不經過當事人同意而逕行搜身或搜查車輛
依據大法官釋字五三五號
一、依釋字五三五號解釋,你有權要求警察:
(1)出示證件;
(2)說明自己為什麼被臨檢;
(3)作成書面的處分書。
二、依釋字五三五號解釋,如果警察有以下的行為,你有權拒絕配合臨檢:
(1)沒有說明你那裏可疑,也沒有說明你已經違法或即將違法,卻對你實施臨檢;
(2)沒有設置臨檢站,或者臨檢站沒有設置明顯的告示牌;
(3)不是為了查明你的身分,卻要你配合前往警局;
(4)臨檢的手段超出合理的程度,甚至造成財物損失;
(5)要求搜身、搜皮包、搜行李廂。
根據大法官釋字第五三五號解釋,您可以保障自身權益,又能夠做個好國民。
狀況1:駕車時遇到警察揮手視意停車,要求拿出身分證件時。
→做法:微笑視意,然後拿出駕照、行照給員警看。如果未帶駕行照時,再把身分證拿出來,配合路檢。
狀況2:員警要求下車,並且要求主動配合開啟後行李箱時。
→做法:告訴員警自己身份沒有問題,沒有理由配合,可駕車離去。
狀況3:如果員警仍強制要求檢視後行李箱時。
→做法:請員警提出檢示理由,如員警仍認為有必要,即配合其檢示,並且要求員警『當場』填寫臨檢紀錄單。
狀況4:員警如推稱未帶臨檢記錄單時。
→做法:保障自身權益,仍要求員警開具臨檢記錄單。如果員警執意不肯,記下背章號碼,然後直接撥一一○報案。
狀況5:步行時,遇到警察臨檢,又未帶身分證時。
→做法:向員警告知自己的姓名、身分證字號、家中電話,以利員警查證。
狀況6:員警要求帶回派出所調查身份時。
→做法:當面拒絕,並再提供可辨識身份的方法,大多數的員警如未發現攜帶違法物品或不是在深夜遊蕩,多半不會刁難。
狀況7:投宿賓館或到酒店等場所消費,遇到警察臨檢時。
→做法:在賓館或場所服務生協助下,配合警察查驗身份;員警敲門時,可要求出示警察證件,說明此次臨檢的用意。
狀況8:合法賓館、酒店、舞廳等特種營業場所業者,如果每日都被警方排定臨檢時。
→做法:向員警查明臨檢理由,並發函要求分局提出合理說明。
狀況9:長期投宿賓館的民眾遇到警察臨檢時。
→做法:要求員警出示搜索票,否則可以不予回應。
狀況10:遇到攔車盤查酒測,未飲酒卻被強迫酒測時。
→做法:向員警表明自己並未喝酒,多數員警都會先試聞酒味。如果員警仍要求酒測,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規定,還是吹口氣算了。
狀況11:員警採取封鎖道路逐車攔查方式要求酒測時。
→做法:要求員警寫下臨檢記錄單,再配合指示決定是否吹氣,做為日後法律訴訟的依據。
警方執行臨檢勤務應遵循釋字五三五號意旨,人民對臨檢若有不服,可於臨檢終結前提出異議,可於臨檢終結後提出行政訴訟救濟。對於警察的臨檢,民眾必須配合不得拒絕,但可以要求警員出示證件,拒絕臨檢警方可以『妨礙公務』罪名加以逮捕。不過在臨檢時,受檢民眾可以拒絕讓警方登記電話及住址的要求,因為員警進行臨檢要求登記資料,為因應督察單位抽樣確認有無造假,但如此要求並無法源依據。
根據『警察勤務條例』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定,臨檢必須在公開場所進行,但不能對受檢人之身體、所有物進行搜查,而且除了現行犯或準現行犯之外,受檢人可以拒絕出示身份證。這是為了防止值勤員警『假臨檢之名,行搜索之實』。
譬如警方執行道路臨檢,要求駕駛人打開後車廂,受檢民眾是可以拒絕,除非警方提出搜索票才得以為之。
因此,遇到『臨檢盤查』時只要僅記兩大原則:
一、臨檢必須是公共場所。
二、不能進入搜索範圍,包括對身體、所有物、住所的搜索,都是臨檢範圍之外,甚至要求非現行犯或準現行犯出示身份證在法律上都有疑義。
此外,警察值勤時的服裝儀容與攜帶裝備必須合乎規定,否則民眾可以對員警進行『反臨檢』,逕行向所屬單位告發,員警則可能遭受記點處分。
碰過無法無天,態度惡劣,存心找麻煩的的警察嗎?不要跟他吵,拿起手機,馬上打:「警政署督察室,受理電話: 02-23943644 。」
補充說明:謊報個人真實資料,則觸犯刑法之偽造文書罪,切勿謊報他人身分資料,以免觸法喔!!

問3:

在電視電影情節
在進行搜查時,不是都應該有一張搜索票嗎!?
常在路口轉角看到警察路邊攔車臨檢
是否可以不理會?
它是依據哪一條法律執行的?

答:

因為釋字535號解釋認為警察勤務條例違反法律保留 比例原則等有侵害人民基本權之嫌
故從善如流的 政府又制定了
警察職權行使法(920625制定公布921201施行)來作為警察臨檢的法源依據
雖然如此 釋字535號解釋所揭櫫之意旨仍有介紹之必要
一 警察臨檢實施的手段要遵守比例原則
即不可用大炮打小鳥 逾越必要的限度
(比例原則 不是臨檢人數百分比的問題 不要被某些記者給誤導了)
二 場所
限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處所 交通工具或公共場所
對於人的臨檢則需以有相當理由足認其行為已構成或即將發生危害者為限
(所以 還是乖乖的遵守交通規則 慢慢騎
如果看到警察就加速 那是你自找麻煩 讓他有理由對你實施臨檢)
三 程序上
警察要穿著制服 出示證件並告知臨檢事由(否則你可以拒絕)且應於現場實施
四 在警察行使職權的同時
可以聲明異議(如果他程序錯誤還可以告他 要求國家賠償)要求作成書面紀錄
~~~~搜索 應用搜索票(刑事訴訟法128條及126條參)且客體(對象)限於被告或犯罪嫌疑人 或有相當理由可信為被告或犯罪嫌疑人
至於臨檢 一般只查驗身分
除非拒絕臨檢或慌慌張張讓他有理由認為你有危險或作賊心虛
才會去看你的行李箱 搜查你
當然 專案臨檢例外 幾乎都會稍作檢查
~~~路口轉角的攔車檢查
除非你紅燈右轉 闖紅燈 未戴安全帽 或是突然加速
不然一般不會因為你衣衫破爛而攔檢你(太漂亮的話不一定)
依據的法律即是 警察職權行使法(非警察行政法 沒有這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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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月 01 週六 200823:53
  • 警察與律師都很機車

今天跟朋友去打球....
回程的路上聊到臨檢跟行李箱的一些事情....
回到家裡忍不住上網找了一些資料跟以前看過的文章....
這一篇文章之前看的時候還沒有貓爸這種稱謂......
想必是這段期間有人再修飾了一下......
 
 
凌晨兩點,貓爸心情不爽,提著購物袋,步行前往便利商店購物。
前方紅藍警示燈交錯閃耀,警察兩名。
一人向貓爸揮舞手中紅色閃光棒,示意停下。
警察甲:「先生麻煩身分證看一下謝謝!」
貓爸:「我去7-11買東西。」
[警察甲:「我是說麻煩你把身分證拿出來我們看一下,跟你去7-11有什麼關係?」
貓爸:「對啊!既然去7-11跟身分證沒關係,那我去7-11幹嘛帶身分證?」
警察甲:「....」
另一名警察看同僚招架不住,過來助陣。
警察乙:「先生不好意思請你配合一下,不然的話可能要請你到派出所走一趟。」
貓爸:「為什麼要去派出所?」
警察乙:「依據大法官的解釋,如果路檢查到民眾沒帶身分證的話,是可以帶回警局....」
貓爸:「我怎麼知道去7-11買個東西會遇到警察路檢?」
警察甲:「可是法令規定,出門應該隨身攜帶身分證備查....」
貓爸:「請問刑法第十條第六項第二款規定什麼?」
警察:「....」
貓爸:「那是性交的另一種態樣,以性器以外之其他身體部位或器物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之行為。
你們是警察都不知道了,我怎麼會知道有那種法令....」
警察乙用台語對警察甲說:「跟他廢話那麼多幹嘛?」
又轉頭說:「先生你如果沒有身分證的話,我要帶你回派出所了....」說著就拿起對講機。
貓爸從購物袋裡拿出皮夾,取出身分證說:「我什麼時候說我沒帶身分證了?」
警察甲超不爽,大聲說道:「你幹嘛不早拿出來,在這裡浪費時間....」
貓爸聳聳肩,再掏出台北律師公會發的證件,說道:「這張夠證明我是良民了吧?我可以去買東西了嗎?」
所以..........
警察與律師都很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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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月 06 週日 200810:35
  • 隨手亂寫

        昨天的飯局,與一友人聊到這兩、三年的一些事情,其中提到這兩年我所參加的比賽〈如我前年參加的ING9公里馬拉松、去年的101登高賽〉,友人提出意見說:你又不是要當專業的運動員,參加這些比賽有什麼實質意義嘛?
        當時我回應說:沒錯這些比賽對我來講的確沒有什麼實質意義,但對我的精神意義很大。
         也許是我當時嘴"挫"及思慮不夠清晰吧,我想友人對我回應可能有些許的不以為然。其實這幾年的比賽即便對我有什麼實質意義的話,我想那位友人可能也看不出來吧,呵呵~~其實連我自己也說不出有什麼實質意義阿,但....這些對我的精神意義與考驗卻是很大。
        從馬拉松到101登高甚至接下來要參加的比賽難度,我都是設定為一年比一年難,這不單單是一個比賽,更是對自己生命的一個挑戰,每個人的想法不一樣,即便碰到一樣的事情也會有不同的想法跟看法,前年參加9公里馬拉松時,我在賽前的訓練最多也只是練習到8公里,說真的我當時有點8公里就是我的極限的想法,因為每次7公里以上的練習之後,我左腳掌都伴隨著數天運動過量的酸痛,即便如此我還是打算參加,我可能無法在時間上得到好成績,但我對自己設立的目標是.....全程不停!!
        比賽當天,萬頭鑽動,當賽程開始之後我一路往前奔跑,直到4.5公里折返點之前一路順利。在比賽回程的路上...........也許是大會的疏忽,也有可能是自己未注意到告示牌,再加上對台北的路段與距離不熟悉,我無法確認我到底跑到幾公里!也許你覺得這只是小問題,但對我當時的心境可不是。不能確認大約跑到幾公里,那麼我便無法去估計我要預留多少體力來應付後面的路段,我現在應該要用多快的速度來維持現在的跑步;人們會對未知的事物感到害怕,我疑惑我到底跑了幾公里,8公里?7公里?6公里?我當時的腦海裡浮現種種害怕的情緒,如果我只是跑了6公里,我當時的體力狀態要跑完剩下的3公里可能辦不到,我是不是要停下來休息一下??看著路上部分的賽者慢慢的行走著,我多想就停下來稍稍喘口氣休息一下,這是我的比賽,我唯一的要求是全程不停,但我可能撐不下去了。我為什麼要幹這種傻事?在家作其他的事不是很好嗎?這樣種種的情緒反覆的在襲擊我的心境,短短的一段路程......我的心.....我的意志差點就撐不下去時,我看到了路上的告示牌,直到我能確認我跑了幾公里時,我的心才放鬆下來,當時我已經跑超過了8公里,已經超過了平時訓練的極限。到最後看的到終點向前衝刺時,有一、兩次都腳步一軟差點跌到在地。
        101登高賽時,說真的.....91層樓高共2046階的高樓,這樣的比賽想設全程不停的目標,那我就真是高估自己了,但至少希望走完全程,途中休息了好幾次,到70幾層樓真的是步履蹣跚,甚至腳已沒了力氣需用手拉著旁邊的欄杆用力的向上前進,但......當連手都沒了力氣需要停下來休息時,呵呵....那又是另一種心境的考驗了...不過跟馬拉松那次相比已經算不了什麼。
*************我**************是****************分****************格****************線************
         我喜歡阮丹青,他有一首歌,雖然是以女生的立場來寫的他的詞,但.....也許我是喜歡他的歌名根部分歌詞吧
義無反顧
作詞:小寒 / 作曲:薛忠銘
我不喜歡孤獨 討厭毫無目的的忙碌 多想讓你疼讓你保護
想讓別的女人嫉妒 承認自己頑固 沒有人能勸我想清楚
就算是真的有些倉促 也不願意吞吞吐吐
不奢求在你那裡找到幸福 也不敢想你會有什麼付出
既然做了決定我就義無反顧 但願你不會輕易辜負
知道現實有時候會很殘酷 愛得再深也可能走到岔路
要是命運贏了我也只好服輸
最後我會懂得承認錯誤 我很容易滿足 渴望能夠銘心刻骨
不管最後如何結束 好不好我都不在乎 

 
 
      
 
對了,另外補充一下我有心悸的毛病,當咖啡喝的太濃或是太快就會發作,不過一般的健檢報告並沒有異常。不過即便我真的心臟有什麼問體.....我想我還是會參加這些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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